要理由,不要补偿——作为一个父亲看麻疹疫苗的强化接种。
王月丹 原创,来源链接不详。以下是正文:
据《搜狐健康》报道(http://health.sohu.com/20100824/n274425356.shtml),(张正尤)8月23日下午,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,北京市定于2010年9月11-20日,集中10天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8月龄-14岁(1995年10月1日-2009年12月31日出生)的中国籍儿童进行集中接种。非中国籍适龄儿童视监护人意愿进行接种。根据北京市常规监测情况,初步掌握北京市目标儿童人数大约200万人左右,工作任务艰巨。
据《人民网》报道http://baobao.sohu.com/20100901/n274619618.shtml,本月11日起,我国将启动史上最大规模的麻疹强化免疫行动,统一为全国8月龄以上儿童免费接种麻疹疫苗。针对有家长担心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的问题,卫生部昨日表示,经过专家组调查诊断后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,应按照省级政府制订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,对受种者给予一次性补偿。
卫生部称,绝大多数健康人接种疫苗后不发生任何不良反应,只有极少数因个体差异在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,麻疹疫苗也是如此。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结论。受种方、接种单位、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果有争议时,可按照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》有关规定,向所在地的市级、省级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;省级医学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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